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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奖赏
2026.01.10 - 31
New Year, New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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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一年,享受丰富奖赏!由2026年1月10日至1月31日期间,Team Times 会员于时代广场即日以电子消费满指定金额,即可换领高达HK$1,200奖赏。

即日电子消费总额 (最多可累积三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可换领
HK$1,800 – $5,999HK$100 购物电子优惠券x 1
HK$6,000 – 27,999HK$100 购物电子优惠券x 3
HK$28,000或以上HK$100 购物电子优惠券x 12

每日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受有关细则及条款约束。

换领日期: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31日 换领时间: 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换领地点: 五楼换领专柜

HK$100 购物电子优惠券条款及细则

  1. 此电子优惠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14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已逾期之电子优惠券恕不重发。
  2.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消费满 HK$200,即可使用「HK$100购物电子优惠券 (TSNYNS2601)」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100购物电子优惠券 (TSNYNS2601)」10
  3. 每次交易只能使用同一会员账户下的电子优惠券。
  4.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与其他由商场发出之优惠券或现金券一起使用。
  5. 每张电子优惠券只能使用乙次,不可重复使用。
  6. 此电子优惠券必须于付款前出示及使用,过后恕不受理。
  7.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用作购买任何礼品卡、礼券、金粒、金条或增值商户储值卡。电子优惠券之使用须视乎个别商户之条款及细则而定,顾客请向参与商户查询详情,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8.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电子优惠券。
  9. 所有使用电子优惠券之交易并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只可根据个别参与商户的相关条款转换商品(如适用)。
  10. 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此电子优惠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11.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活动推广期为由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下称「推广期」),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逾期恕不受理。
  2. 顾客必须于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登记成为时代广场「Team Times」会员(下称「会员」),方可参与换领奖赏。每位顾客只可登记成为会员一次,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档作核实用途。
  3. 每位会员每日只可参与换领乙次。每张有效单据只可用作登记换领一次;不可与其他推广活动及优惠同时使用,VIC 积分累积和免费停车优惠除外。
  4. 奖赏换罄后换领活动实时终止而不会另行通知,会员可于换领处查询奖赏之换领情况。
  5. 会员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奖赏,恕不接受时代广场商户员工及其他顾客代会员换领。
  6. 指定电子消费只限EPS、信用卡、八达通、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微信支付、支付宝、拍住赏、BoC Pay、PayMe by HSBC及云闪付。
  7. 会员必须即场登入并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卡;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以及电子付款存根正本(以手机程序付款需实时登入并出示事务历史记录,截图恕不接受),同一名会员最多可累积3套于不同商户之消费单据,方可参加活动。现金、Reward Cash、Cash Dollar、时代广场及任何商户之礼品卡/礼券,及其他付款形式恕不接受。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已登入手机付款程序之事务历史记录上之姓名必须与会员本人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上之姓名或号码相同。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分证明文件,并复印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付款存根影像作内部审核之用。如会员拒绝提供有关上述资料,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权利拒绝为会员换领奖赏。复印影像只会被保存作上述用途,并会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销毁。
  8. 就本推广而言,合资格消费不包括以下类别的消费或单据:
    a. 任何网上或遥距之付款/转账、增值之单据及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及购买会籍;
    b. 任何使用商户现金券/礼券/礼品卡之签账交易;
    c. 任何银行费用、会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金会、珠宝会及健身会籍)、医疗费用、保险及投资费用、电讯服务、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汽车美容服务及餐厅食肆的婚宴与私人/商业宴会;
    d. 电子货币包的增值或八达通增值服务;
    e. 任何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
    f. 任何重印单据、单据之影印副本、分拆之单据及手写单据;及
    g. 任何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丶PICOLABB WELLNESS & REJUVENATION (Suites 1504B Tower 1)丶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丶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丶期间限定店及特卖场消费之单据。
  9. 有关分期付款之签账,只会计算其付款当日第一次的分期付款金额以参加本推广,客户须于付款当日换领奖赏,而该分期交易之余额不可再换领奖赏。
  10. 所有已换领奖赏之消费单据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如必须退款,请先到换领处退回换领之奖赏。
  11. 所有奖赏均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奖赏。
  12. 电子优惠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14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电子优惠券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电子优惠券及向参与商户查询。
  13. 时代广场之商户职员均不能参与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14.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查询热线: 2118 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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