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日期为2024年12月7, 8, 14, 15, 21, 22, 25, 26, 31日,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
2. 面部彩绘适用于3岁或以上人士。采用儿童可安全使用的颜料,如出现敏感情况,请立即停用,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彩绘师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顾客必须于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登记成为时代广场「Team Times」会员(下称「会员」),方可参与换领奖赏。每位顾客只可登记成为会员一次,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档作核实用途。
4. 每位会员每日只可参与换领乙次。每张合资格单据只可用作登记换领奖赏乙次,每日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5. 每张换领券只限一人使用,必须在指定时段内使用,逾时作废。
6. 奖赏换罄后换领活动实时终止而不会另行通知,会员可于换领处查询奖赏之派发情况。
7. 会员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奖赏,恕不接受时代广场商户员工及其他顾客代会员换领。
8. 指定电子消费只限EPS、信用卡、八达通、Apple Pay、Google Pay、微信支付、支付宝、拍住赏、BoC Pay、PayMe by HSBC及云闪付。
9. 会员必须即场登入并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卡;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同一名会员最多可累积两张于不同商户之消费单据);以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以手机程序付款需实时登入并出示事务历史记录,截图恕不接受);方可参加活动。现金、Reward Cash、Cash Dollar、时代广场及任何商户之礼品卡/礼券,及其他付款形式恕不接受。有关分期付款之签账,只将以第一个月之付款金额作计算参加此推广之用。
10. 会员换领奖赏时,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已登入手机付款程序之事务历史记录上之姓名必须与会员本人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上之姓名或号码相同。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分证明档,并复印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影像作内部审核之用。如会员拒绝提供有关上述资料,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权利拒绝为会员换领奖赏。复印影像只会被保存作上述用途,并会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销毁。
11. 就本推广而言,合资格消费不包括以下类别的消费或单据:
a. 任何网上或遥距之付款/转账、增值之单据及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及购买会籍;
b. 任何使用商户现金券/礼券/礼品卡之签账交易;
c. 任何银行费用、会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金会、珠宝会及健身会籍)、医疗费用、保险及 投资费用、电讯服务、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汽车美容服务及餐厅食肆的婚宴与私人/商 业宴会;
d. 电子货币包的增值或八达通增值服务;
e. 任何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
f. 任何重印单据、单据之影印副本、分拆之单据及手写单据;及
g. 任何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Sulwhasoo (Suite 1501-3 Tower 1)丶PICOLABB WELLNESS & REJUVENATION (Suites 1504B Tower 1)丶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丶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丶期间限定店及特卖场消费之单据。
12. 所有已换领奖赏之消费单据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如必须退款,请先到换领处退回换领之奖赏。
13. 所有奖赏均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奖赏。
14. 时代广场之商户职员均不能参与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15.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查询热线: 2118 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