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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奖赏
2025.01.02 - 02.02
时代广场新春消费奖赏
时代广场新春消费奖赏

由2025年1月2日至2月2日,Team Times会员于时代广场即日以电子消费满指定金额即可换领高达HK$1,600 餐饮电子现金券。而银联用户凭银联卡、银联手机闪付或银联二维码签账满指定金额更可额外换领高达 HK$1,400电子现金券。请按此查阅更多。

奖赏*同日累积签账金额 (最多可累积三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基本奖赏Δ
奖赏1HK$2,000 – HK$9,999.9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x 1
奖赏2HK$10,000 – HK$29,999.9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x 2
奖赏3HK$30,000或以上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x 5

*每位会员于推广期内最多可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签账额外奖赏」之各奖赏两次,每张有效单据只可用作换领奖赏1或奖赏2或奖赏3一次。同一次换领之所有签账,必须使用同一个「Team Times」会员之同一银联卡进行,恕不接受分拆单据。 ^本推广活动不接受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PICOLABB WELLNESS & REJUVENATION (Suites 1504B Tower 1) 、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 、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期间限定店及特卖场消费之单据。 Δ推广期内每日可供换领之电子现金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换领详情 换领日期: 2/1/2025-2/2/2025 换领时间: 12nn – 10pm 换领地点: 5楼换领专柜

「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条款及细则

  1. 电子现金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14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已逾期之电子现金券恕不重发。
  2.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消费满 HK$100,即可使用「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3张。
  3. 每次交易只能使用同一会员账户下的电子现金券。
  4.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与其他由商场发出之优惠券或现金券一起使用,「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除外。
  5. 此电子现金券仅适用于堂食
  6. 每张电子现金券只能使用乙次,不可重复使用。
  7. 此电子现金券必须于付款前出示及使用,过后恕不受理。
  8.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用作购买礼品卡或礼券。
  9.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现金券。
  10. 所有使用电子现金券之交易并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只可根据个别参与商户的相关条款转换商品(如适用)。
  11. 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此电子现金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12.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条款及细则

  1. 电子现金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14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已逾期之电子现金券恕不重发。
  2.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消费满 HK$100,即可使用「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3张,使用现金券后的消费余额须以银联卡通过银联网络缴付,不可以礼品卡/ 礼券/ 优惠券支付余额。
  3. 每次交易只能使用同一会员账户下的电子现金券。
  4.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与其他由商场发出之优惠券或现金券一起使用,「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 (TSFD2501)」及「时代广场冬日HK$100电子现金券 (TSFW2411)」除外。
  5. 此电子现金券仅适用于堂食
  6. 每张电子现金券只能使用乙次,不可重复使用。
  7. 此电子现金券必须于付款前出示及使用,过后恕不受理。
  8.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用作购买礼品卡、礼券、金粒或金条。
  9.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现金券。
  10. 所有使用电子现金券之交易并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只可根据个别参与商户的相关条款转换商品(如适用)。
  11. 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此电子现金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12.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银联 时代广场新春消费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1. 活动推广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月2日 ,包括首尾两天(下称「推广期」),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
  2. 顾客必须于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登记成为时代广场「Team Times」会员(下称「会员」),方可参与换领奖赏。每位顾客只可登记成为会员一次,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档作核实用途。
  3. 每位会员于推广期内最多可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签账额外奖赏」之各奖赏两次,每张有效单据只可用作换领奖赏1或奖赏2或奖赏3一次。每笔合资格交易及同日于同一商户之签账最多可换领奖赏一次。奖赏设有每日限额,先到先得,换完即止。顾客可于换领处查询礼品换领情况。
  4. 如需同时换领「基本奖赏」及「银联签账额外奖赏」,有关消费必须由同一位会员及银联用户使用同一张合资格之银联卡签账,恕不接受分拆单据。
  5. 会员于推广期内于时代广场商户凭即日合资格签账:
    a. 满HK$2,000 – HK$9,999.9 (最多可累积三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可换领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1张。
    b. 满HK$10,000 – HK$29,999.9 (最多可累积三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可换领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2张。银联用户使用合资格之银联卡签账,可额外换领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2张。
    c. 满HK$30,000或以上(最多可累积三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可换领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5张。银联用户使用合资格之银联卡签账,可额外换领HK$100银联‧ 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5张。
  6. 「高达 HK$1,600餐饮电子现金券」乃根据会员于推广期于时代广场商户签账满 HK$2,000 – HK$9,999.9,换领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一张两次(总值 HK$200)、消费满 HK$10,000 – HK$29,999.9,换领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两张两次(总值 HK$400) 及签账满HK$30,000或以上,换领 时代广场冬日HK$100餐饮电子现金券五张两次(总值 HK$1,000 )计算。
  7. 「高达 HK$1,400电子现金券」乃根据银联用户于推广期凭银联卡于时代广场商户签账满HK$10,000 – HK$29,999.9,换领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两张两次(总值HK$400) 及签账满HK$30,000或以上,换领HK$100银联‧时代广场电子现金券五张两次(总值HK$1,000) 计算。
  8. 会员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奖赏,恕不接受时代广场商户员工及其他顾客代会员换领。
  9. 指定电子消费:
    a.「基本奖赏」: 只限 EPS、信用卡、八达通、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微信支付、支付宝、Tap & Go 拍住赏、BoC Pay、PayMe by HSBC 及云闪付 App。
    b. 「银联签账额外奖赏」: 只适用于银联信用卡及借记卡(即ATM卡) 、银联预付卡、银连手机闪付或银联二维码(下称「银联卡」)之签账,惟香港及澳门指定发卡机构所发行之人民币银联卡除外。活动不适用于时代广场预付礼品卡之签账。交易必须通过银联网络签账,包括:实体卡、银连手机闪付(包括但不限于Apple Pay及Huawei Pay)及银联二维码,方可享用有关奖赏。其他付款方法,包括现金、八达通、易办事、信用卡+FUN Dollars 及 Merchant Dollars、支付宝、微信支付及礼品卡/优惠券等概不接受。
  10. 会员必须即场登入香港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并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卡;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以及电子付款存根正本(以手机程序付款需实时登入并出示事务历史记录,截图恕不接受);方可参加活动。现金、时代广场及任何商户之礼品卡/礼券,及其他付款形式恕不接受。
  11. 换领「银联签账额外奖赏」,银联用户须即场登入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并出示相关页面、合资格签账存根正本、商户机印发票正本及与签账存根上的银联卡卡号相同之银联卡于签账当日中午12时至下午10时期间亲身前往五楼换领专柜换领。如以银连手机闪付签账,持卡人须即场登入并出示手机或手表内已加入之合资格银联卡、商户机印发票正本及合资格之签账存根正本。如以银联二维码签账,持卡人须即场登入并出示手机二维码App内的交易详情、商户机印发票正本及合资格之签账存根正本。恕不接受手机或手表交易纪录截图。签账存根正本须清楚列明银联卡卡号、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银联用户签署(如适用),而商户机印发票正本必须清楚列明商户名称及签账日期、交易金额及消费项目,商户机印发票上的交易金额必须与签账存根上的交易金额相同。如未能于换领时出示银联卡卡号、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等数据相符之有效商户机印发票正本、银联用户签账存根正本及/或有效之指定银联卡,或银联用户所提供之数据不全,不论任何原因,银联用户将不可换领奖赏。
  12. 签账金额按个别银联卡卡号计算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使用现金券后之剩余金额)。持卡人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属卡之签账金额将独立分开计算。如合资格银联用户的消费交易以合资格卡作分期付款,只会计算其付款当日第一次的分期付款金额,合资格银联用户并须于付款当日换领优惠,而该交易之余额于整个推广期内不可再换领优惠。
  13. 就本推广而言,合资格签账不包括以下类别的消费或单据:
    a. 任何网上或遥距之付款/转账、增值之单据及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及购买会籍;
    b. 任何使用商户现金券/礼券/礼品卡之签账交易;
    c. 任何银行费用、会籍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供金会、珠宝会及健身会籍)、医疗费用、保险及投资费用、电讯服务、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汽车美容服务及餐厅食肆的婚宴与私人/商 业宴会;
    d. 电子货币包的增值或八达通增值服务;
    e. 任何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
    f. 任何重印单据、单据之影印副本、分拆之单据及手写单据;及
    g. 任何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PICOLABB WELLNESS & REJUVENATION (Suites 1504B Tower 1) 、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丶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期间限定店及特卖场消费之单据
  14. 所有已用作换领奖赏的商户机印发票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持卡人不可凭已盖印之商户机印发票正本要求商户退回款项。任何多于签账要求之签账余额不可享有其他奖赏。
  15. 换领「银联签账额外奖赏」时,工作人员有权登记持卡人之首六位及尾四位数字银联卡号码、商户机印发票及签账存根上的数据作记录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销毁。恕不接受商户员工及其他人士代为换领,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持卡人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作核实之用。
  16. 奖赏一经换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转售、退回、兑换现金或更换其他奖赏,并不设找赎。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国际」)及时代广场保留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的奖赏之权利。
  17.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银联国际及时代广场将实时取消其换领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并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换领资格而收回有关奖赏之权利。
  18. 银联国际及时代广场并非产品或服务之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产品或服务质素承担任何责任。
  19. 银联国际及时代广场有权随时修改条款及细则、更改或终止活动,毋须就有关更改或终止另行通知持卡人,亦恕不承担任何有关奖赏或条款更改或终止所引起的责任。
  20.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保留最终决定权。
  21. 银联国际及时代广场保留随时更改中英文版条款及细则之内容。如有差歧,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查询热线: 2118 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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