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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奖赏
2023.05.01 - 31
交通银行「初夏赏‧时代」
交通银行「初夏赏‧时代」

由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凭交通银行信用卡於时代广场购物签账,可享高达HK$900连卡佛礼品卡1

消费奖赏

 单日累积签账金额2可获奖赏(「奖赏」)
奖赏1港币3,000元或以上港币100元连卡佛礼品卡
奖赏2港币10,000元或以上港币300元连卡佛礼品卡

换领地点﹕时代广场5楼奖赏换领专柜
换领时间﹕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1.「高达港币900元连卡佛礼品卡」根据以下例子计算﹕於整个推广期内,每位卡户凭每张合资格信用卡可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合共最多3次,即最多可换领奖赏二3次,合共最高港币900元连卡佛礼品卡。2. 卡户必须於消费当天凭不多於3张签账存根换领奖赏,每张签账存根金额必须为港币200元或以上,每位卡户凭每张合资格信用卡每日於时代广场最多可换领奖赏1次,及整个推广期於时代广场最多可换领奖赏3次。如同一卡户持有多张合资格信用卡,於整个推广期亦最多只可换领奖赏9次。每日可供中国香港卡户及中国内地卡户换领的奖赏一名额分别为35个及22个;奖赏二名额则分别为31个及29个,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换领奖赏时,每张商户机印发票之金额必须与相对应之每张签账存根金额相同。满足活动条件的消费仅限在活动商户的实体POS机上刷卡交易,通过任何协力厂商支付平台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不可参与活动。3. 有关中国内地持卡人尊享的港澳泰綫下消费最高返10%刷卡金活动及指定商户返5%刷卡金活动规则详情,请详询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

所有优惠须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中国内地持卡人请详询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中国香港地区卡户请瀏览交通银行(香港)网页,或向商户查询详情。如有任何争议,银行及商户保留更改及最终决定权。

「初夏赏‧时代」时代广场签账推广计划条款及细则
1. 「初夏赏‧时代」时代广场签账推广计划(「本推广计划」)只适用於持有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及其不时指定的其他信用卡之主卡及附属卡账户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内地发出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BOSS卡及分期卡除外)(「合资格信用卡」)卡户(「卡户」),但不包括PC网上卡、礼物卡,而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以信用卡卡号计。除非文意另有所指,「银行」指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推广计划的推广期由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包括首尾2日(「推广期」)。
3. 卡户必须出示及以合资格信用卡於时代广场(「商户」)签账,方可享有优惠。
4. 银行及商户有权随时修改条款及细则、更改或终止优惠而毋须作出任何事先通知。银行及商户对於任何有关优惠的更改或终止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所有优惠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兑换其他產品或优惠。
6. 卡户明白及接纳所有图片、產品及服务的资料、供应及说明均由商户提供及只供参考,银行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与產品及/或服务相关之责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质素及供应量)均由商户独自承担。
7. 如有任何争议,银行及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8. 除卡户及银行外,任何人均无权根据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约(第叁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推广计划之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款或享有任何条款中的利益。
9. 本推广计划之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之处,一概以中文版本为準。

「高达港币900元连卡佛礼品卡」签账奖赏条款及细则:
1. 於推广期内,卡户於商户以合资格信用卡单日累积合资格签账满以下指定金额或以上,即可换领以下奖赏:
奖赏一: 单日累积合资格签账金额满港币3,000元或以上,可换领港币100元连卡佛礼品卡1张
奖赏二: 单日累积合资格签账金额满港币1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港币300元连卡佛礼品卡(港币100元连卡佛礼品卡3张)
2. 卡户必须凭不多於3张不同商户同日的签账存根换领奖赏,每张签账存根金额必须为港币200元或以上。
3. 卡户凭每张合资格信用卡於同一日最多可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1次,及整个推广期最多可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3次,如卡户持有2张合资格信用卡,於整个推广期最多可换领奖赏6次,如卡户持有3张或以上合资格信用卡,於整个推广期亦最多只可换领奖赏9次。如同一张合资格信用卡於同一日换领多於1次或整个推广期换领多於3次,或持有多张交通银行合资格信用卡的同一卡户於整个推广期内合共换领超过9次,银行保留於2023年8月份或之前从相关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与卡户额外换领奖赏的等值金额之权利而不作任何另行通知。惟银行保留有权随时更改扣除与卡户额外换领奖赏的等值金额之日期之最终决定权,而毋须另行通知。
4. 「高达港币900元连卡佛礼品卡」签账奖赏根据以下例子计算:於整个推广期内,卡户凭同一张合资格信用卡可换领奖赏一或奖赏二合共最多3次,即合共最多可换领奖赏二3次,可领取合共最高港币900元连卡佛礼品卡。
5. 卡户必须於下一次交易时使用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使用连卡佛礼品卡,及该笔交易将不能再获享连卡佛礼品卡。
6. 累积签账金额按个别信用卡卡号计算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 使用优惠券/ 现金券后之剩餘金额),主卡及附属卡之签账不可合併计算,若卡户签账之币值为人民币或美元,人民币账户消费将按照1:1计算港币签账金额,而美元账户消费则按照1:7计算港币签账金额。
7. 整个推广期内,每日可供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换领之奖赏一及奖赏二名额分别为35份及31份,而可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内地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换领之奖赏一及奖赏二名额则为22份及29份。所有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8. 卡户必须於签账当日带同商户机印发票正本、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及合资格信用卡(以上资料的信用卡号码必须相同)亲临时代广场(地点及时间详见下表)登记及换领奖赏,不可授权他人办理。
换领时间
换领地点:时代广场5楼奖赏换领专柜
换领时间: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9. 「合资格签账」指於推广期内以合资格信用卡透过实体信用卡及/或透过Apple Pay於商户消费的零售签账,但不包括於ELEVATIONE Times Stops (Suite 1702B Tower 1)、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Sulwhasoo (Suite 1501-3 Tower 1) 及YM (Suite 1702A Tower 1)之美容疗程丶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 丶Pop Up 及特卖场购物之签账交易以及以下类别之签账交易:本地及/或海外现金透支交易及有关行政费及手续费、八达通自动增值金额、电子钱包的签账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云闪付/银联二维码付款服务、WeChat Pay、PayMe及支付宝、信用额套现分期计划之每月供款、签账分期计划之每月供款、商户分期之每月供款、分拆签账、已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账的交易、银行及商户不时决定之其他类别交易。本行恕不负责澄清该项交易是否为合资格签账。
10. 商户机印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必须清楚列明信用卡卡号、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卡户签署(如适用)。任何逾期、影印副本、手写及重印之发票、单据或签账存根,恕不接受。如卡户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不论任何原因,卡户将不可换领奖赏。所有於本推广所收集的有关资料将於活动结束后销毁。
11. 连卡佛礼品卡之使用受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连卡佛礼品卡背面。
12. 所有换领奖赏一经登记,恕不能更改或取消。
13. 奖赏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或兑换其他產品或优惠。
14. 奖赏如有遗失或损失,将不获补发。
15. 所有用作登记及换领奖赏的即日有效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经确认后会被时代广场5楼奖赏换领专柜的收银台职员盖印,以示已用作换领奖赏,任何未用之签账餘额不可留作日后登记其他优惠之用。卡户於同一商户之消费签账不可分拆成多张发票或签账存根以参加本推广。每张签账存根或每宗交易之发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於本推广计划中重复使用。
16. 银行将经电脑核实卡户之信用卡交易纪录,以确定卡户获奖赏之资格。若签账存根印载的资料与银行存档纪录不符,将以银行存档纪录为準。
17. 卡户必须保留有关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卡户必须提供有关之交易单据及签账存根正本,以便银行作进一步调查。所有已递交之有关文件将不获发还。
18. 卡户於换领奖赏后,如向参与商户取消有关交易及申请退款,卡户必须带同已换领奖赏并盖印之商户机印发票正本、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及有关信用卡到时代广场5楼奖赏换领专柜办理退还奖赏手续。如卡户未有退还有关之奖赏,银行会从相关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所获享奖赏的等值金额而毋须事先通知。
19. 卡户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银行及时代广场将即时取消其获赏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银行及时代广场保留因卡户被取消获赏资格而收回有关奖赏之权利。
20. 卡户的信用卡账户於推广期内或换领奖赏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推广计划。如卡户信用卡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银行及时代广场有权取消卡户换领奖赏的资格并从卡户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所获享的奖赏之等值金额而毋须事先通知。
21. 卡户如於换领奖赏后,被发现并不符合资格换领奖赏,银行会从相关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与所获享奖赏等值之金额而毋须事先通知。
22. 每位已登记及换领奖赏的卡户姓名、信用卡号码、商户发票及签账存根上的资料将会被银行记录用作识别和核实卡户的身份、有关交易及作内部审核之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均只限於本推广之用途。卡户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关资料及明白所收集资料的用途,如卡户不接受此安排,将被当作自愿放弃参加本推广计划。
23. 任何关於查阅或改正资料,或索取关於资料政策及惯例或所持有的资料种类的要求,卡户可以书面方式传真至2833 6561,或邮寄至中环毕打街20号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资料保护主任收。

特选商户优惠条款及细则:
1. 除商户特别註明外,商户优惠有效期由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2. 商户优惠只适用於时代广场内指定参与商户(「参与商户」)。
3. 卡户须於购物前 / 点菜前 / 预约前 / 付账前出示并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享用优惠。
4. 所有商户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更换或转让。
5. 除非另有订明,优惠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包括商户优惠、会员优惠、折扣、礼券、特价货品、公价货品。
6. 商户优惠受参与商户的个别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有关商户查询。
7. 优惠及赠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8. 卡户明白及接纳所有產品及/或服务均由参与商户提供,银行及时代广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与產品及/或服务有关之责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质素及供应量)均由参与商户独自承担。
9. 若因参与商户拒绝提供优惠而引致任何争议,银行及时代广场均毋须负上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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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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