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时间
语言
消费奖赏
2024.03.27 - 05.12
Reel and Meal
Reel and Meal
MORE DETAILS

由2024年3月27日至5月12日,Team Times会员于时代广场即日以电子消费满指定金额,即可换领餐饮奖赏及英皇戏院电子现金券,并尊享英皇戏院及不同参与商户的餐饮优惠。

 即日电子消费总额 (最多可累积两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可换领
奖赏1*HK$1,500或以上 (其中一张须为指定食肆消费满HK$100或以上之单据) 指定电影礼券或戏票x 1
奖赏2^HK$5,000或以上HK$50 餐饮电子现金券x 1 HK$100 食通天餐饮电子现金券x 1 HK$100 英皇戏院电子现金券x 1
  • 于推广期内会员每人每日可换领以上奖赏乙次。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 *全期换领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 ^奖赏每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换领日期:2024年3月27日至5月12日 换领时间: 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换领地点: 二楼换领专柜

额外礼遇

于指定食肆即日单一消费满HK$200或以上于英皇戏院 (铜锣湾时代广场) 购买指定爆谷套餐可享9折
出示即日英皇戏院 (铜锣湾时代广场) 电影戏票或存根于多达10间餐厅尊享餐饮礼遇,详情请按

餐饮现金券条款及细则

  1.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食肆内消费满 HK$50,即可使用「HK$50 餐饮电子现金券」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50 餐饮电子现金券」3张。
  2.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食通天食肆内消费满 HK$100,即可使用「HK$100 食通天餐饮电子现金券」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100 食通天餐饮电子现金券」3张。
  3. 「HK$50 餐饮电子现金券」及「HK$100 食通天餐饮电子现金券」仅适用于堂食。

 

英皇戏院电子现金券条款及细则

  1. 于英皇戏院(铜锣湾时代广场)内消费满 HK$100,即可使用「HK$100 英皇戏院电子现金券」乙张。优惠只适用于购买戏票(不适用于戏院餐饮消费),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100 英皇戏院电子现金券」3张。

一般电子现金券条款及细则

  1. 电子现金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30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已逾期之电子现金券恕不重发。
  2. 每次交易只能使用同一会员账户下的电子现金券。
  3.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与其他由商场发出之优惠券或现金券一起使用。
  4. 每张电子现金券只能使用乙次,不可重复使用。
  5. 此电子现金券必须于付款前出示及使用,过后恕不受理。
  6.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用作购买礼品卡或礼券。
  7. 此电子现金券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现金券。
  8. 所有使用电子现金券之交易并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只可根据个别参与商户的相关条款转换商品(如适用)。
  9. 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此电子现金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10.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活动推广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5月12日 ,包括首尾两天(下称「推广期」),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
  2. 顾客必须于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登记成为时代广场「Team Times」会员(下称「会员」),方可参与换领奖赏。每位顾客只可登记成为会员一次,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作核实用途。
  3. 「奖赏1」:每位会员每日只可参与换领乙次。每张合资格单据只可用作登记换领「奖赏1」乙次,全推广期内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4. 「奖赏2」:每位会员每日只可参与换领乙次,每张合资格单据只可用作登记换领「奖赏2」乙次,奖赏每日数量有限,换完即止。
  1. 奖赏换罄后换领活动实时终止而不会另行通知,会员可于换领处查询奖赏之派发情况。
  2. 指定电影戏票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戏票背页。
  3. 会员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奖赏,恕不接受时代广场商户员工及其他顾客代会员换领。
  4. 指定电子货币只限EPS、信用卡、八达通、Apple Pay、Google Pay、微信支付、支付宝、拍住赏、云闪付、奖赏钱及Cash Dollars。
  5. 会员必须即场登入并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卡;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同一名会员最多可累积两张于不同商户之消费单据);以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以手机程序付款需实时登入并出示事务历史记录,截图恕不接受);方可参加活动。现金、时代广场及任何商户之礼品卡/礼券,及其他付款形式恕不接受。
  6. 会员换领奖赏时,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已登入手机付款程序之事务历史记录上之姓名必须与会员本人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八达通上之姓名或号码相同。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分证明文件,并复印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影像作内部审核之用。如会员拒绝提供有关上述资料,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权利拒绝为会员换领奖赏。复印影像只会被保存作上述用途,并会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销毁。
  7. 任何增值之单据、购买或使用现金券/礼券/礼品卡之签账交易均不适用于此推广活动。所有银行费用、会籍费用、医疗费用、保险及投资费用、电讯服务、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汽车美容服务、餐厅食肆的婚宴与私人/商业宴会之单据恕不接受。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恕不接受。同时,有关分期付款之签账,只将以第一个月之付款金额作计算参加此推广之用。任何重印单据、单据之影印副本、分拆之单据或手写单据不能在换领奖赏之用。本推广不接受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Sulwhasoo (Suite 1501-3 Tower 1)丶PicoLabb (Suites 1504B Tower 1)丶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丶Pop-up 店丶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及特卖场购物之单据。
  8. 所有已换领奖赏之消费单据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如必须退款,请先到换领处退回换领之奖赏。
  9. 所有奖赏均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奖赏。
  10. 时代广场之商户职员均不能参与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11.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查询热线: 2118 8900

Left Menu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