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踏上一场寻味之旅,开启美食新章。即日至 11月 30 日期间,会员于时代广场电子消费满指定金额,即享高达 HK$1,000 礼遇。此外 ,凭「寻味印章卡」更可额外解锁 HK$200 奖赏 ,共享高达 HK$1,200 礼遇。
消费奖赏
| 即日电子消费总额 (最多可累积3张于不同商户之单据,每笔交易净额须为HK$100或以上) | 可换领 | ||
| 基本奖赏* | 额外奖赏 | ||
| 奖赏1 | HK$1,500 – $4,999 | HK$50电子优惠券 | 消费总额包括任何食肆单次消费满HK$300 或以上,可额外换领时代广场英皇戏院电影礼券 x 1 |
| 奖赏2 | HK$5,000 – HK$9,999 | HK$200电子优惠券 | |
| 奖赏3 | HK$10,000 – HK$29,999 | HK$400电子优惠券 | |
| 奖赏4 | HK$30,000或以上 | HK$1,000电子优惠券 | |
寻味印章卡
- 堂食消费 即日于指定餐饮商户堂食单一电子消费每满 HK$300 可获印章 1 个
- 「The November Table」特别礼遇 参与「 The November Table」 日历指定活动或享用指定菜式,可获印章 1 个 (上限 2 个印章)
解锁额外电子优惠券* 集齐 5 个印章: 换领 HK$50 电子优惠券 集齐 10 个印章: 换领 HK$150 电子优惠券
全推广期内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每位合资格会员必须先符合换领「基本奖赏」的资格,方可同时额外换领「额外奖赏」,每位会员每日只限换领「基本奖赏(奖赏 1 – 4连额外奖赏)」乙次。每张有效发票只可用作登记换领一次;已换领「基本/额外奖赏」之发票,将不能再用作换领「印章卡」印章。每位会员限完成印章卡乙张,最高可换领总值 HK$200 电子优惠券 。有关消费及印章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有关印章奖赏换领必须在活动推广期内进行,逾期无效。如于同一商户有多于一套消费单据,每间商户最多只会计算其金额最高之一 套单据。
* 每张电子优惠券面值为HK$50。
| 换领日期 | 换领地点 | 换领时间 |
| 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或换完即止) | 5 楼换领专柜 | 中午12时至晚上10时 |
| 12楼换领专柜 |
品味佳肴 尊享优惠
您的「香港美酒佳肴巡礼 2026」美食之旅再升级!延续舌尖上的美妙体验!从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凭「香港美酒佳肴巡礼 2026」 入场券存根,即可于时代广场指定餐饮商户尊享独家堂食折扣及免费餐饮礼遇。
优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受有关细则及条款约束,请向参与商户查询详情。
一般条款及细则
- 活动推广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下称「推广期」),有关消费及奖赏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逾期恕不受理。如顾客达到目标消费金额,而即日商户收据正本于晚上10时后发出,顾客可于翌日携同合资格交易收据及其合资格卡换领优惠。
- 顾客必须于时代广场手机应用程序登记成为时代广场「Team Times」会员(下称「会员」),方可参与换领奖赏。顾客必须持有 Team Times 会员账户,方合资格领取「基本奖赏」及「额外奖赏」。每位顾客只可登记成为会员一次,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档作核实用途。
- 每组合资格单据不可重复使用。「基本奖赏」及「额外奖赏」之合资格消费须为同一日的电子消费。会员必须先符合换领基本奖赏的资格,方可同时额外换领额外奖赏。每张有效发票只可用作登记换领一次;已换领「基本/额外奖赏」之发票,将不能再用作换领「印章卡」印章。本优惠不可与其他奖赏,其他推广活动及优惠同时使用(VIC 积分累积、免费泊车优惠及Mastercard旅游回馈达人奖赏除外)。
- 每位会员限完成印章卡乙张,最高可换领总值 HK$200 电子优惠券 。有关消费及印章换领必须在即日内进行。有关印章奖赏换领必须在活动推广期内进行,逾期无效。
- 顾客换领「寻味印章卡」印章时,请出示该活动/餐点之清晰相片(相片中之餐点必须与换领单据上显示的项目完全相符)。如不能出示相关商品实物或餐点相片,恕未能换领印章。如参与VIC活动之顾客, 需出示「我的钱包」内的活动之电子入场券,截图画面并不接受。
- 奖赏于整个推广期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奖赏换罄后换领活动实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会员可于换领处查询奖赏之换领情况。
- 会员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奖赏,印章卡限每位会员乙张,恕不接受时代广场商户员工及其他顾客代会员换领。
- 指定电子消费只限EPS、信用卡、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微信支付、支付宝、拍住赏、BoC Pay、PayMe by HSBC及云闪付。会员必须即场登入并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以及电子付款存根正本(以手机程序付款需实时登入并出示事务历史记录,截图恕不接受)。同一名会员最多可累积 3 套于不同商户发出之消费单据(每套须包括该商户之机印单据正本及相符之电子付款存根正本)参与是次活动。如于同一商户有多于一套消费单据,每间商户最多只会计算其金额最高之 1 套单据。现金、八达通、转数快、Reward Cash、Cash Dollar、时代广场及任何商户之礼品卡/礼券,及其他付款形式恕不接受。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已登入手机付款程序之事务历史记录上之姓名必须与会员本人之实体信用卡、易办事卡或上之姓名或号码相同。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身分证明文件,并复印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付款存根影像作内部审核之用。如会员拒绝提供有关上述资料,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权利拒绝为会员换领奖赏。复印影像只会被保存作上述用途,并会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销毁。
- 就本推广而言,合资格消费不包括以下类别的消费或单据:
a. 任何网上或遥距之付款/转账、增值之单据及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及购买会籍;
b. 任何使用商户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及商场礼品卡之签账交易;
c. 任何银行费用、会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金会、珠宝会及健身会籍)、医疗费用、保险及投资费用、电讯服务、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汽车美容服务及餐厅食肆的婚宴与私人/商业宴会;
d. 电子货币包的增值或八达通增值服务;
e. 任何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
f. 任何重印单据、单据之影印副本、分拆之单据及手写单据;
g. 任何SHISEIDO GINZA TOKYO (Suite 1701 Tower 1)丶PICOLABB WELLNESS & REJUVENATION (Suites 1504B Tower 1)丶Polyvision (Suite 1703-5 Tower 1)丶Bipo (Suite 1702A Tower 1) 丶期间限定店及特卖场消费之单据 - 有关分期付款之签账,只会计算其付款当日第一次的分期付款金额以参加本推广,客户须于付款当日换领奖赏,而该分期交易之余额不可再换领奖赏。
- 所有已换领奖赏之消费单据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如必须退款,请先到换领处退回换领之奖赏。
- 所有奖赏均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奖赏。
- 时代广场之商户职员均不能参与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家保留最终决定权。
HK$50电子优惠券 (TSTNT2611) 条款及细则
- 此电子优惠券只适用于发出日起计14天内在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使用,逾期无效。已逾期之电子优惠券恕不重发。
- 于时代广场参与之指定商户内消费每满 HK$100,即可使用「HK$50电子优惠券 (TSTNT2611)」乙张,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HK$50电子优惠券 (TSTNT2611)」20张。
- 每次交易只能使用同一会员账户下的电子优惠券。
-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与VIC发出的电子礼券或其他由商场发出之优惠券或现金券一起使用。
- 每张电子优惠券只能使用乙次,不可重复使用。
- 于指定餐饮商户(如适用)消费,此电子优惠券只适用于堂食,不适用于外卖自取及平台订购服务。
- 此电子优惠券必须于付款前出示及使用,过后恕不受理。
-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用作购买任何礼品卡、礼券、金粒、金条或增值商户储值卡。电子优惠券之使用须视乎个别商户之条款及细则而定,顾客请向参与商户查询详情,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参与商户名单一概以网上版为准。
- 此电子优惠券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或换成其他礼品,并不设退换。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电子优惠券。
- 所有使用电子优惠券之交易并不可于商户要求退款;只可根据个别参与商户的相关条款转换商品(如适用)。
- 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此电子优惠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 如有任何争议,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